未婚少女茶規(guī)
流行于福建一帶農(nóng)村。未婚少女出外做客,不能隨便喝別人的茶水,倘若喝了,就意味著同意做這家的媳婦。此習(xí)俗流傳已久,當(dāng)?shù)卣J(rèn)為茶樹至性不移,結(jié)婚必以茶為信物,因此,未婚女子不可隨便喝別人家的茶。
三茶
舊時漢族婚俗。流行于江浙一帶,即訂婚時的“下茶”,結(jié)婚時的“定茶”,同房時的“合合茶”。此俗現(xiàn)已不常見,但在某些地區(qū)仍有遺風(fēng)。行于湖南一帶,指提親、相親和入洞房前三次所沏之茶。媒人上門提親,沏以糖茶,含美言之意;男子上門相親,姑娘送遞的是一杯清茶,置貴重物品或錢鈔于杯中送還女方,姑娘收受則為心許,入洞房前,以紅棗、花生、龍眼等泡入茶中,并拌以冰糖招待客人,系早生貴子跳龍門之意。
食茶
亦稱“走媒”。舊時漢族婚俗,流行于浙江西部地區(qū),媒人受男方之托,向女方提親,倘女方應(yīng)允,則泡茶、煮蛋招待,俗稱“食茶”??捎霉饒A干泡茶,或用三只水泡蛋,加白糖拌和,當(dāng)?shù)胤Q:“圓眼茶”和“雞子茶”。
茶禮
也稱“下茶”、“聘禮茶”。定親的聘禮。以茶為禮取茶種“不移”之意,寓其白頭偕老。明代許次紓《茶疏》:“茶不移本,植必子生。古人結(jié)婚,必以茶為禮,取其不移植子之意也。今人猶名其禮曰下茶。”此俗最遲宋已有之,延續(xù)至近代。。
蒙古族訂婚五道禮
蒙古族人訂婚時,男方須向女方送五道禮:第一道由媒人送去一皮桶奶子酒;第二道由三個男人送去五壺奶子酒;第三道由男家的婦女上女家拜年,禮品是饃饃和手絹,手絹里包著茶葉、糖果和葡萄干;第四道是茶葉一包,白哈達(dá)一條和皮帶一根;第五道是磚茶、糖果和酒。當(dāng)?shù)卣J(rèn)為茶葉象征婚姻的美滿和諧。
撒拉族以茶訂婚
此習(xí)俗流行于內(nèi)蒙古、遼寧一帶撒拉族居住區(qū)。當(dāng)青年男女相愛或男方家長看中某閨女,就由家長出面請媒人去女家說親,如若同意,再由男方擇定吉日,由媒人去女家送“訂婚茶”。訂婚茶主要包括磚茶及其他禮品,女方接受“訂婚茶”,則表明婚姻關(guān)系以定。
總茶
東鄉(xiāng)族婚俗禮品。流行于甘肅東鄉(xiāng)族自治縣及廣河、和政等地區(qū)。訂婚時,男方將一份彩禮送給女方“親家伍”中的某一戶,即表示向女方每個家伍成員送了禮,此份彩禮謂之總茶。下次議親之事,則由另一家代為受禮,即家伍各戶輪流接受總茶,表示許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