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普洱茶網(wǎng)訊:從市場上采購散裝綠茶和茉莉花茶,并擅自利用茶葉加工工具,對其再次加工、包裝,加貼含有“竹葉青”、“飄雪”和“碧潭飄雪”字樣的標識,并在淘寶上進行銷售。
2013年,樂山的劉某某通過這樣的方法,非法銷售36萬余元。樂山市工商局將這些字樣標識和包裝袋沒收、銷毀,并對劉某某處以罰款。
除了“合川桃片”、“通江銀耳”等大牌常常被“傍”,以及“哈歌”、“康帥傅”等“雷人”的山寨,近年來,像劉某某這樣,通過網(wǎng)絡交易銷售侵權產(chǎn)品的違法案件,也呈現(xiàn)上升趨勢。
一些不法商家利用公眾購買便捷、價格相對較低的同類產(chǎn)品的心態(tài),借用權利人商標的知名度和美譽度,銷售侵權假冒產(chǎn)品,以達到非法盈利的目的。“主要是消費者在購買過程中,無法從商品本身實體上進行有效辨別,給了不良商家以可乘之機。”四川省工商局消保處負責人說。
他建議廣大消費者,在通過網(wǎng)絡購買食品時,最好要求商家提供正規(guī)廠家出具的銷售許可合同,“如出現(xiàn)外包裝與市面上所見不一致或銷售價格明顯低于市價價格的,請謹慎購買。”